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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原社會住宅用地 中市府:青年勞工租屋需求低

2019/5/2 21:57(5/2 22: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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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日電)台中市政府提送市有土地處分案件,其中有多筆公有土地,曾評估作為社會住宅用地可能性,市府表示,該區青年勞工租屋需求低,基地內公私有土地複雜,不適合優先開發社會住宅。

台中市議員楊典忠今天表示,台中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會,台中市政府照往例提送市有土地處分案件,其中多筆公有土地位於清水區鰲峰段,10個地號占地面積約500坪,2年多前曾被評估為社會住宅用地。

楊典忠指出,該區因土地間夾有私人土地及巷道,不利社會住宅使用而作罷,但市府不思解決之道,卻評估為不具開發利用價值,提送土地處分案,公有土地本來就應該作為公共使用,市府應規畫如何公共開發利用,而不是賤賣市產。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清水區鰲峰段社會住宅基地,已於民國105年度辦理先期規畫案件評估作業,評估結果,該地區所調查青年勞工租屋需求低,基地內公私有土地複雜,且公有土地尚有占用問題,建議不適合優先開發社會住宅。

財政局指出,評估該區商業活動薄弱,不具設定地上權及都市更新條件,因此擬進行公開標售,此案已經市政會議審查通過,目前市議會審核中。此案土地皆為住宅區,如要進行公共開發,應先進行全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編輯:黃世雅)1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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