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北市規劃研擬夾娃娃機相關自治條例

2019/6/13 18:46(6/13 19: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梁珮綺台北13日電)桃園市議會昨通過「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店家須距離國中、國小50公尺以上。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應有通案辦法;商業處指出,研擬自治條例。

台北市議會今天下午召開市政總質詢,柯文哲與北市府各局首長列席備詢。柯文哲答詢時做以上表示。

國民黨籍市議員李傅中武質詢時說,他接獲民眾陳情,指稱就讀國中的小孩因沉溺夾娃娃機,竟花新台幣3萬元夾娃娃,而夾娃娃機台內的物品有情趣用品及實體動物等狀況,甚至可換錢。

他說,桃園市已通過夾娃娃機自治條例,建議台北市政府應該跟進。

柯文哲表示,「夾娃娃機的管理看是要設自治條例還是其他方式」,也就是說,針對管理夾娃娃機部分,應有通案辦法,這部分府內會討論。

商業處指出,去年訂定相關管理流程,若夾娃娃機產品涉及成人用品等狀況,相關單位像社會局、警察局會依相關法令要求業者下架,目前也有持續管理相關業者的行政作為,且將研擬自治條例的可行性。

桃園市議會臨時會昨天修正通過「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店家須距離國中小校園50公尺,計畫於自治條例通過後1年實施。(編輯:李亨山)10806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