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陳漢志涉貪交保後辭職 陳永賢續代理通霄鎮長

2022/3/14 10:1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4日電)苗栗縣通霄鎮長陳漢志涉嫌於太陽能光電招租案收賄,去年底遭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羈押,日前交保後辭職,今天生效。縣府民政處表示,原代理鎮長陳永賢持續代理。

陳漢志遭人檢舉於數件公共工程案收受賄賂、回扣,苗栗地檢署去年9月發動搜索偵辦,其中「通霄鎮太陽能光電招租案」部分,涉嫌先向一家廠商索賄未成,於是轉向另一名太陽能板統包商要求賄賂,並於招標前洩漏資料,以利業者提前估算金額覓得金主出資得標,並收受蔡姓業者賄款新台幣107萬元,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陳漢志自去年9月遭羈押,苗栗縣政府即依地方制度法予以停職,並派簡任秘書陳永賢代理通霄鎮長職務;日前陳漢志獲交保,但他並未申請復職,而是以向縣府提出書面辭呈。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今天證實,陳漢志以書面請求自3月14日辭職,辭呈上僅交代「因個人因素」,縣府已回覆同意,今天生效,至於通霄鎮長一職,仍由原代理鎮長陳永賢繼續代理。(編輯:方沛清)11103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