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防沙灘車進入國有林地 屏東林管處設置護欄

2023/7/18 13:36(7/18 16:0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屏東林管處依中央規範「沙灘車管理指引」,17日聯合警方前往滿州鄉沙灘車盛行的村落勸導及設置護欄,避免海岸與防風林遭破壞,並預防業者、遊客誤入國有林地從事沙灘車活動。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傳真  112年7月18日
屏東林管處依中央規範「沙灘車管理指引」,17日聯合警方前往滿州鄉沙灘車盛行的村落勸導及設置護欄,避免海岸與防風林遭破壞,並預防業者、遊客誤入國有林地從事沙灘車活動。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傳真 112年7月18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8日電)屏東林管處依中央規範沙灘車管理指引,昨天聯合警方前往滿州鄉沙灘車盛行的村落勸導及設置護欄,避免海岸遭破壞,也預防業者進入國有林地從事沙灘車活動。

行政院今年4月召開「研商沙灘車管理導禁兼施—各部會權責分工會議」,沙灘車管理以「場域管理」為方向,基於生態及安全考量,對於生態敏感、河川或危險陡坡等區域,原則禁止沙灘車活動;交通部觀光局也發布「沙灘車管理指引」,國有林地、保安林均屬「禁止沙灘車活動區域」。

屏東林管處今天表示,在轄內沙灘車活動地點設置告示牌、加強巡護,昨天聯合警方在滿州鄉港仔村、九棚村加強勸導及設置護欄,避免海岸與防風林遭破壞,也能預防業者、遊客誤入國有林地從事沙灘車活動。

屏東林管處強調,依據沙灘車管理指引,沙灘車違法行駛道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與使用;河川區域內,行駛車輛於指定通路外,可處2500元至5萬元罰鍰。

依森林法,國有林及保安林範圍內,原則不允許車輛或其他動力式機械器具進入,違者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為獨占性使用或設置人為設施者,將依海岸管理法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

屏東林管處呼籲,業者如有經營需求,仍待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法規,依規申請核准後,得以合法經營。(編輯:郭諭儒)11207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