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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驥不提再審 盼司法以科學辦案

2015/3/23 17:20(3/23 17: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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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3日電)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案日前定讞,最快4月發監執行。案件發生後近1年8個月都沒對外談此事的張作驥,今天召開記者會,除表達對判決不服也不提再審,但希望台灣司法科學辦案。

張作驥被指控在民國102年5月13日性侵一名女演員,台灣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定讞,最快4月中入獄服刑。

張作驥在被指控後就在螢光幕前消失,他選擇在入監服刑前召開記者會,他表示,事情發生後最怕母親知道,而在判決定讞後母親立即知道所有事情,讓他決定要面對媒體,說出真相,「這1年8個月的過程,社會大眾聽到另一個聲音,我認為是不確實的報導,我傾向讓社會聽到另一個聲音,雖然結果已經出來」。

張作驥表示,整個審理過程,法官都不採信他提供的證人說詞,其中也包括他妻子,也就是事發當時第一個目擊證人。

張作驥妻子今天透過錄音的方式還原事發當下,她指出,當晚是被一個用英文喊著「Where are you」的女生聲音驚醒,當時她就叫張作驥扶這個女生到樓下,之後這女生又再來敲門,「當天認為這女生有點發酒瘋,還向張作驥說,『我只是要一段穩定感情』」,態度和事發隔天告性侵的態度不太一樣。

張作驥表示,他和妻子從沒離婚,發生這樣的事情,對妻子、小孩、母親感到很抱歉。提到入監服刑後誰照料母親,張作驥低頭沉默片刻嘆了一口氣說,「我希望她要有求生意志,我畢竟是獨生子,她的希望都在我身上」。

他說,父母一直很反對他拍電影,媽媽更常說他「為什麼老是拍青少年、自閉症、亞斯伯格症、盲人這種不賺錢的電影」,還要他學導演魏德聖。

對入監服刑,張作驥說,「我當成是修行,但希望媽媽能等我出來」。

不過對於這起案件的判決,張作驥感到不服氣,也覺得有委屈,由於在審理過程中,他都表示,「我真的喝醉,我沒有印象」,認為這樣讓法官的判決傾向於這名女演員,他認為,「我希望我的案件是用科學、醫學方式更接近真相」。

今天陪同張作驥開記者會的律師顧立雄表示,三審定讞後雖還可提出再審,但成功案例很低,不到1%,張作驥則說,「我不懂司法,但整個過程我看到,說實話不可能有真相,有太多人為真相作證,但得到這樣的結果,不爭取再審。」1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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