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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稅提釋憲不受理 林志玲尊重司法

2016/6/24 23:11(6/25 08: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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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4日電)藝人林志玲因不服補稅敗訴定讞,聲請釋憲,今天大法官議決不受理;林志玲說,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也以守法納稅人自居。

林志玲6年前遭國稅局要求補稅新台幣684萬元,打官司被判敗訴定讞。林志玲不服而聲請釋憲,但大法官今天議決不受理本案。

林志玲晚間透過經紀人Sammy表示,「這幾年其實我們沒有再提出什麼樣的訴訟,幾年前結案後,我們非常尊重司法的判決結果,也以守法納稅人自居。」

林志玲說「模特兒行業處在一個很模糊的地帶,透過這樣的爭取,感謝台灣司法對我們有更多的理解以及認可,讓我們不會搖擺於執行業務或是薪資所得之間,我們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可以專心的工作」。10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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