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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國法案重罰燒林 遏阻霾害

2014/7/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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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8日專電)為了嚇阻新加坡以及外國公司在周邊國家焚燒森林,新加坡提出法案重懲燒林造成新加坡霾害的公司,最高可罰逾4000萬台幣。

新加坡無農業,因為鄰國馬來西亞和印尼有燒林的傳統農業火耕習慣,新加坡時常遭遇霾害。去年6月新加坡遇上建國以來最嚴重的霾害,新加坡要求印尼改善,印尼則回嗆是新加坡公司在印尼燒林,雙方展開舌戰。

新加坡環境及水源部長維文(Vivian Balakrishnan)2月在臉書發文表示,造成霾害的根本原因是商業活動,而不是天氣或環境因素。

環境及水源部昨天因此在國會提出跨境煙霾汙染法案,不管是新加坡或外國涉嫌燒林造成新加坡霾害的公司,只要新加坡空氣汙染指數超過某個水準,一天可罰這些公司最高10萬新幣(約新台幣240萬),累計罰款最高可到200萬新幣。

如果涉案公司拒絕新加坡的要求,採取行動預防或是控制霾害,每天將另外被罰5萬新幣。

涉嫌燒林的有時不是擁有土地的公司,而是土地的承租人或獲准使用土地的人,這些人一樣要負起法律責任。

新加坡政府預計法案可在10或11月生效,但即使法案生效,也有蒐集證據和法律執行的問題。

維文表示,跨境煙霾汙染法案的立法,是要表達一個明確的訊息,嚇阻公司造成霾害,同時他認為霾害是區域問題,而非只是新加坡的問題,也希望各國合作並共享訊息,最終有一個管制的網絡,遏阻燒林行為。10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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