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雞姦罪成立 稍晚宣布刑期
2015/2/10 13:30
(中央社吉隆坡10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最高法院今天裁決,維持上訴法庭去年3月的原判,認定67歲的在野黨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雞姦前助理罪名成立,刑期稍晚宣布。
最高法院法官表示,有「壓倒性的證據」顯示安華雞姦助理,因此法院維持上訴法庭去年的5年判決,意味安華將面臨最少5年,最高20年的監禁及鞭刑。上訴庭之前判決安華坐牢5年,但控方要求判處更重刑罰。
安華聆聽判決後,對法庭內的支持者說:「我沒事。」還轉頭對法庭內的家人聳了聳肩,諷刺地對他們說:「還有什麼新花樣嗎?」
安華的支持者都認為本案有政治動機,因此最高法院宣布維持上訴法庭原判後,聚集在吉隆坡最高法院外的數百名支持者十分不滿,揮舞在野黨黨旗,高喊:「下台吧,(馬來西亞執政聯盟)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
反對派2013年大選大有斬獲,很有機會威脅自1957年來統治大馬的國民陣線,而今最高院做出安華有罪裁決,可能引發在野黨支持者示威。
這項判決意味安華將再度入獄,並被褫奪公權,無法參加2018年的下屆大選。(譯者:中央社鄭詩韻)1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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