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陸維權律師判刑 歐盟要求立刻放人

2015/12/22 21:3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布魯塞爾22日專電)對於中國大陸維權律師浦志強今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歐盟對外事務部表示,這項判決違反言論自由與中國大陸的國際人權義務,歐盟要求大陸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浦志強。

去年5月遭到逮捕的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浦志強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外國媒體報導,法院外有疑似便衣警員推擠驅趕記者和聲援者。

對於今天的判決,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以發言人名義發出聲明指出,這項判決與中國大陸憲法對集會、言論與表達自由的保障不一致,也違反大陸的國際人權義務。

這項判決同時損及中國大陸對於網路或離網的言論自由,也不應該禁止外國媒體與外交人員參與審判聆聽。

歐盟要求大陸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浦志強,同時恢復他的所有權利。10412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