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貪瀆案 第4波起訴21人
2014/5/28 12:03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8日電)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海關關員涉嫌集體貪瀆案,今天第4波起訴關員21人;已累計起訴43人,認定收賄累積新台幣1867萬元。
檢察官在起訴書痛斥海關長年隱瞞集體陋習,各層級關員幾乎無一倖免,放任緝私與查驗淪為形式,嚴重影響國家安全、財政及國際形象,機關本身「難辭其咎」。
高雄海關關員涉嫌與報關業者、貨主掛鉤,收受「通關費」,讓申報的魚產品等貨物快速通關,也讓業者以高價低報、漏報和短報貨品等手法逃漏稅。
檢方查出,涉案人員涉嫌自民國97年起,向業者收賄,協助業者漏報、短報貨品而逃漏稅捐及協助快速通關等情事;共發動7次搜索行動。
檢察官部分偵查終結,認定收賄的財政部高雄關中興分局(已更名旗津分關)業務二課課長翁啟仁、驗貨股專員蔡明憲、驗貨一股股長郭志峰等21人,涉嫌貪污收賄事證明確,今天起訴,並起訴行賄業者6人。
雄檢表示,被告翁啟仁等9人案發後都矢口否認收受賄賂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未善盡國內守護員之職責查緝走私,卻貪圖賄款,長期護航,嚴重敗壞官箴及社會風氣;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請合併量處翁啟仁有期徒刑30年。
雄檢表示,海關集體收賄第4波起訴,再起訴關員21人,已起訴關員43人,認定收賄累積達1867萬元。聲請法院羈押核准被告44人,被告交保75人次,交保金累積800多萬元,交回犯罪所得800多萬元。
雄檢也發現偵辦這起關員涉嫌貪瀆案後,高雄關稅局102年第二季緝私件數及裁罰金額都大幅成長,第一季緝私113件共裁罰及沒收金額4000多萬元,第二季為276件,裁罰及沒收金額增至2億5300多萬元。10305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