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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魏春雄仍有羈押必要

2014/6/1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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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遠雄公司副總魏春雄不滿遭收押,日前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駁回聲請,認定魏春雄仍有羈押必要。

魏春雄委任律師表示,本週二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考量魏春雄已羈押19天,「該說的都已向檢方說了」,且坦承不諱,檢方以他位居遠雄要職,交保恐串證或影響其他共犯為由聲押,但他早已退休,帳冊跟他無關,檢方對他可能有誤解。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昨天下午審理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聲請具保停押案後,裁定駁回,遠雄律師團尚未決定是否提起抗告;北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審理魏春雄聲請具保停押案,裁定駁回聲請,魏春雄遭還押看守所。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魏春雄聲請撤銷羈押暨具保停止羈押,經審理後,認定他仍有串證、滅證之虞,原羈押理由仍在,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桃園合宜住宅案,認定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向趙藤雄索賄新台幣2600萬元;趙藤雄為取得桃園八德合宜住宅興建標案,由魏春雄聯繫,涉嫌透過學者蔡仁惠當白手套,交付前金賄款1600萬元給葉世文。4人皆遭收押禁見。1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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