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性侵智障女 判7年6個月
2014/7/2 15:07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日電)彰化1名老翁將住處附近的1名心智障礙女子帶入住處客廳,脫褲撫胸性侵得逞,地院法官今天判老翁有期徒刑7年6個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遭性侵的26歲女子為中度智能障礙患者,每次騎腳踏車出門購物時,都會經過老翁住處。
民國101年3月,女子騎車經過老翁住處時,老翁將人強拉進住處客廳性侵得逞,案發後女子返家告知家人此事,警方接獲報案偵辦。
不過,老翁向法官辯稱是冤枉的,和女子的家人是點頭之交,並沒有強拉女子進他的住處;老翁解釋,女子很喜歡跟他的孫子玩,可能是他的太太要把孫子帶進屋內時,女子也要跟著進去,他為了不讓女子進屋有拉人,有可能因此碰到女子的身體。
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為,被告年紀已超過70歲,為滿足自己的性慾,犯後又否認犯行,老翁所為對女子心靈造成不小傷害,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10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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