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害5命判死 律師舉鄭捷案例
2014/7/11 19:1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男子彭建源被控縱火燒死5人,高院更一審判他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開準備庭,彭的律師舉鄭捷在捷運殺人案為例,主張有精神疾病者,應審酌有無判死刑的必要。
彭建源家住新竹市,因為有事想找周姓結拜兄弟幫忙,但周男以家中有人、不便外出等理由拒絕。彭男不滿好友不顧結拜情誼,民國101年3月間至周男所在的鐵皮屋潑灑汽油縱火,造成屋內5人來不及逃出活活燒死。
彭男一、二審均判死刑,上訴最高法院後,遭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仍判死刑,彭男一心求死、不提上訴,因本案依法屬強制上訴案件,高院代為上訴三審。
最高法院今天開準備庭,彭男的律師主張,法院應將被告的病史和精神狀況列入科刑辯論範圍,才符合保護人權精神,也舉鄭捷殺人案為例,主張有精神疾病者,應審酌有無判死的必要。1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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