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洩密案 高院16日首開庭
2014/7/13 14:45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前任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一審遭判有罪,黃世銘及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訂於16日首次開庭。
黃世銘被控在去年9月5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就向總統馬英九等人報告,台北地院在3月21日依洩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刑1年2月,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判刑的檢察總長。黃世銘為此辭去總長職務。
黃世銘及檢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5月1日完成分案,由審判長許宗和、受命法官沈君玲、陪席法官游士珺組合議庭,審理這起重大刑事案件。
合議庭經閱卷後,訂於7月16日首次開庭。10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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