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 法院:呂秀蓮非新北巿民
2014/8/5 19:2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前副總統呂秀蓮提出新北市公投反核四行政訴訟案,今天被判敗訴。法院指出,呂不是新北巿居民,無法律上利害關係,且原處分合理,因此判呂敗訴。
新北市議會在101年通過「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取得公投廢核法源後,呂秀蓮同年9月展開新北市公投擋核四連署,並於102年3月送出5萬1353份「阻擋核四廠裝填核燃料棒」提案連署書。
雖然全案經新北市公投審議委員會全體無異議通過,但遭到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駁回,呂秀蓮不滿,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後,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呂秀蓮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件訴訟就本件公民投票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新北巿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是否為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而為判斷。
至於核四廠的存廢去留、核能安全、核能政策等問題,與判斷本件公民投票提案是否為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無涉。
判決指出,呂秀蓮是本件公民投票的領銜提案人,非屬新北巿居民,原處分認本件公民投票不屬新北巿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的結果,對於呂秀蓮來說,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所以呂提訟為原告,難謂適格。
呂秀蓮主張全國性事務並非不得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且參加人也主張核四運轉對在地居民生命有重大影響;不過法院認為,這與公民投票法的規定不符,且本件公民投票所涉核四廠是否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的議題,非屬新北巿地方自治事項,原處分認定並無不當。10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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