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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採礦涉水源區 環團籲撤銷

2014/8/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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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2日電)環保團體今天指出,北原礦業計畫於南投縣水社大山開採水晶,但採礦區域位於飲用水保護區,依法不得採礦,呼籲相關單位撤回礦權並收回土地。

水社大山位於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旁,因蘊含水晶礦,曾於民國55年設定為礦區,北原礦業取得礦權後,68年向林務局租用開採,後因地方抗爭停採,北原礦業幾經轉手後,去年已維修聯外道路,計畫重啟礦區。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今天提出相關文件,說明南投縣環保局曾於民國100年公文中,確認北原礦業用地,位於87年劃設的「公林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

呂翊齊表示,根據飲用水管理條例,飲用水保護區內依法不可探礦及採礦;但北原礦業自88年起,不僅3次申請延展礦業用地租約獲准,去年1月還通過水土保持計畫審核。

魚池鄉大林村村長賴見成指出,去年12月礦區進行道路整修,才知道舊礦區將重啟;但九二一地震後導致環境脆弱,每年都有土石流,若廠商進駐挖礦,可能危害居民安全,未來不排除封路抗議。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謝孟羽說,相關單位應撤銷礦權、收回出租林地,並且撤銷去年通過的水土保持計畫,嚴禁業者在生態敏感地、保安林及水源區等環境敏感區內採礦。10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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