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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男子住處種大麻 法院判4年

2014/8/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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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5日電)美籍男子馬克在自家住處種大麻被捕,馬克雖辯稱種大麻在外國合法,不過彰化地院法官今天仍判決馬克有期徒刑4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馬克從1名南非籍男子處取得12株大麻植株,然後上網搜尋有關種植大麻的資料,在自家位於彰化縣員林鎮住處開始種大麻。

馬克等到大麻成熟後,將大麻花跟大麻葉加工,製作成可以吸食的大麻膏,彰化警方今年4月前往馬克的住處逮人,起出大麻植株286株以及大麻花4包、大麻膏1包等證物。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馬克向法官辯稱,大麻在部分的國家可以公開買賣及施用,不過地院法官認為,馬克居住在台灣已有10年時間,應該了解在台灣種植、製造以及施用大麻屬於犯罪行為,不過考量馬克來台多年,除了酒駕外沒有犯罪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態度良好,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10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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