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貪小錢送辦 得不償失
2014/8/25 22:01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5日電)板橋警分局許姓員警疑貪小便宜,從被拘留的嫌疑人財物保管袋中抽取金錢,前後共3次新台幣1200元而面臨貪污重罪。
板橋分局許姓警員在拘留室負責戒護及保管嫌疑人財物,趁職務之便,貪起小便宜,2次偷取保管袋中100元財物,食髓知味,隔沒多久又偷取另名嫌疑人的財物1000元。
由於嫌疑人財物常不翼而飛,引起警局內部懷疑,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才得知是內賊所為。將許員送辦。
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許員依貪污及變造私文書等罪嫌起訴。由於犯後態度良好且已繳回不法所得,再加上侵占金額未滿5萬元,情節尚屬輕微,檢察官起訴時還建請法官減輕量刑。1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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