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遇性騷 學校將可介入
2014/9/4 19:01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4日電)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若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性騷擾,學校知情後應介入,即時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提供心理輔導等相關措施。
「性別工作平等法」5月底於立院三讀通過,讓學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也適用該法規範。此外,修法後也放寬陪產假申請條件,最快下個月正式上路。
勞動部2日預告修正性平法施行細則,規定若實習生被性騷擾,所屬學校知情後,應督導實習的事業單位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和補救措施,並提供實習生必要協助。
若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實習生申訴,也應找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和學校共同調查。
勞動部說,學生外出實習面臨性騷擾時,學校應扮演一定角色,才能讓父母安心把孩子交給學校,即便實習結束,也應進行心理輔導等後續措施。1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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