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多箱衛生紙 工友罰錢換緩訴
2014/9/6 16:3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台北國稅局男工友涉侵占逾20箱衛生紙,價款近2萬元。檢方審酌他自首,已賠償國稅局,日前給予緩起訴,須支付公庫3萬元。
台北地檢署指出,50歲的曾姓男工友,在台北國稅局負責秘書室的公文遞送,他從民國102年1月1日起兼辦衛生紙庫房管理,卻在同年5月間,將衛生紙庫房內堪用大捲筒衛生紙1箱侵占入己。
他在同年7月至12月間,每月中旬,逕自將採購時間較早、舊有庫存的大捲筒、小捲筒衛生紙、三折式擦手紙、其他分局寄放的大捲筒衛生紙,共計27箱侵占入己,並將其中幾箱交給其他分局或稽徵所技工帶回辦公室使用;共計侵占折算價款近新台幣2萬元。
國稅局秘書室科員執行盤點察覺有異,曾男則在同年12月底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
檢方審酌曾男所犯為業務侵占罪、沒有前科,自首並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也已賠償國稅局,處分緩起訴1年,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10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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