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斥手段凶殘 張彥文遭羈押
2014/9/23 23:57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檢警偵辦台灣大學畢業生張彥文涉持刀砍殺女友,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今晚認定他行凶手段凶殘,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法官斥責,張男剝奪他人生命法益,後果永遠無法彌補,而且他殺人型態凶殘,犯罪情節重大。
法官指出,張男坦承殺人,而且有目擊證人、監視器畫面、相驗照片、扣案凶刀等證據,可佐證他涉犯殺人重罪犯嫌重大。考量他案發後有自殘行為,顯然有不願意接受殺人刑責追訴之虞,也有逃亡之虞,有羈押的必要。
警方表示,張彥文在22日上午7時持刀前往女友林姓女子位於台北市松山區的租屋處,表達希望兩人復合,但因林女未理會,張男竟持刀猛砍林女40多刀,林女脖子幾乎快被砍斷,後來張男再持刀自殘。1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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