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出租力抗母討房 子判刑
2014/10/17 12:41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7日電)王姓男子母親打官司要兒子返還房屋獲勝訴,王男竟偽造租約,謊稱房屋已出租無法搬遷。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王男10月。
根據法院判決,王母多年前在台北市買屋,同意讓兒子暫時居住,不料兒子因為欠債而想把房屋佔為己有,並換鎖不讓王母居住;王母打官司,要求兒子搬走並返還房屋。法院判決王母勝訴,王男必須返還房屋定讞。
王母藉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王男為了力抗討房,在民國101年7月偽造房屋租約,他聲稱屋裡3間房間已分別租給其他人。因此執行人員上門討房,基於「買賣不破租賃」而無法強制執行。
事後,法院查出王男偽造租約。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這些假房客作證,但他們說法不一。法官認定王男為了阻止強制執行而偽造租賃契約,欠缺法治觀念,還污衊檢察官,可見他犯後毫無悔意,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全案可上訴。10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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