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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假 勞長:各縣市樂觀其成

2014/10/29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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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9日電)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表示,支持立委提議讓懷孕婦女多放5天有薪產檢假,過去開會時地方政府也都表示支持,若順利修法,預計每年將有14萬女性受惠。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有立委提議將有薪陪產假由現行3天放寬至5天,並且新增5天有薪「產檢假」,另外也有立委提議讓女性每年除了30天半薪病假外,可多請3天半薪的生理假,勞動部皆表態支持。

勞動部長陳雄文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新北市3月推出產檢假時,他還在台北市擔任副市長,原本台北市也考慮跟進,但基於全國一致性,認為中央、地方應建立同樣標準較適當。

他說,勞動部過去開會討論時,各地主管機關對於產檢假也都表示樂觀其成,部分僱主團體則是希望由中央統一訂定。

陳雄文說,勞動部參考健保對於孕婦產檢給付次數為10次,每次約半日、總共約5天,以及剖腹產住院給付天數為5天規定,因此支持陪產假及產檢假皆可訂為5天。

至於生理假部分,過去若一年超過30天病假額度,仍可再請3天生理假,但僱主可不給薪;陳雄文說,既然有立委提案將超過病假額度的3天生理假也比照病假給薪,勞動部也認為可加強保障女性勞工權益,同意修正。10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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