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檢察官求刑 法部:未濫權

2014/11/3 22:2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彰化地檢署對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求刑30年,引來前監委李復甸批評濫權。法務部今天說,檢方求刑未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也非濫權。

李復甸投書中國時報,指稱檢察官起訴時具體求刑違背中央法規標準法,並稱法務部容許檢察官具體求刑為行政濫權。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文章裡有些誤謬和論述矛盾之處。法務部並未行政濫權,更未危害憲法上基本人權或容認檢察官違法。

法務部表示,檢察官起訴時考量被告犯罪情節、犯後態度等情,基於法律確信向法院具體求刑,是在行使法院組織法所定提起公訴職權的表示意見,是在行使司法權,而不是法務部行政權運作結果。

法務部表示,法理上對於是否禁止檢察官具體求刑,本來就有不同見解。檢察官在起訴時具體求刑,並無拘束法院效力,不會造成臆斷,也不違反無罪推定。

法務部表示,檢察官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或重大經濟、民生犯罪案件起訴時具體求刑,有反映當前刑事政策及社會教化的功能,不但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反而可促使法院注意量刑證據調查並落實量刑辯論,這不干涉或限制人民權利,也未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10311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