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冒殘障買半價票轉售 男遭判刑

2014/11/5 16:5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5日電)一名陳姓男子記下殘障友人身分證字號,上網購買高鐵半價車票再轉售他人,賺取差價,今天遭台中地方法院判刑2年、緩刑5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男利用幫殘障友人購買電影票機會,記下友人身分證字號,利用殘障人士購買高鐵票享有半價優惠,自民國103年7月起用網路訂票系統購買車票。

判決指出,陳男訂票成功後,持訂位編號及友人身分證字號至高鐵站取票,並隨機兜售予他人,藉此賺取差價牟利。

陳男今年3月在高鐵台中站兜售車票給外籍人士時,被高鐵站務人員發覺有異,當場查獲。

檢察官查出,陳男自103年7月至今年3月,共冒用友人身分證字號購票856次,不法獲利逾百萬元。

陳男在審理期間,賠償新台幣80萬元與高鐵達成和解,並另外支付國庫5萬元。法官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保護管束期間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10311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