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文情殺 法院裁定羈押
2014/11/21 14:05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台大宅王」張彥文砍死前女友,遭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並求處極刑。全案今天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羈押張彥文。
北院上午提訊在押的張彥文,巧合的是,他和殺警案被告曾威豪銬起一起。台北地方法院由林呈樵擔任受命法官,合議庭召開接押庭審理,由於涉及性侵,因此不公開審理。
據了解,張彥文當庭否認污辱屍體,也未聲請交保,律師也表示他希望在看守所內反省,合議庭最後認定張彥文涉犯重罪並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但未禁見。
張彥文向前女友林姓女子要求復合不成,竟在9月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殺人、妨害秘密、強制性交、侵入住宅、污辱屍體、恐嚇等罪起訴,並求處極刑。10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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