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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案互踢皮球 高市警懲處

2014/12/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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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3日電)高雄市發生一起行車砍人糾紛,警方在受理報案時被批評踢皮球。高雄市警察局調查報案受理過程,發現處理有瑕疵,懲處相關員警。

警方初步調查,羅姓和王姓男子於年底選舉投票前的11月28日在鳳山區騎機車遭追撞,與對方理論時被持斧頭砍傷,對方行凶後逃逸。

羅男和王男先到鳳山警分局五甲派出所報案,員警實地勘查後發現事發地點轄區應屬鳳山警分局南成派出所,要求轉向南成派出所報案。

羅男和王男向媒體投訴表示,向警方提供對方車號,但員警查了後認為車主已死亡,沒有對象,沒有辦法受理,不滿遭人砍傷,報案還被警方當成人球互推。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民眾報案就必須先受理,沒有轄區之分,調查報案受理過程發現處理有瑕疵,先受理報案的五甲派出所責任較大,值班的陳姓巡佐記申誡1次,南成派出所所長黃曜祥受理報案態度輕率,記劣蹟1次。警方將持續追查行凶者。10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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