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眉魚上桌 海鮮店和魚商全法辦
2015/1/13 16:35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3日電)沈姓男子兜售保育類魚類蘇眉魚給海鮮餐廳,北市警方獲報後查緝,沈男和林姓海鮮店老闆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法辦,最重可處5年徒刑,或罰鍰150萬元。
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一隊今天指出,日前獲報在大安區光復南路經營海鮮餐廳的30歲林姓老闆,去年底曾向魚販購買俗稱「龍王鯛」的蘇眉魚,並在海產店賣給顧客烹食。
警方會同北市衛生局、動物保護處查緝,在林男海鮮餐廳起獲蘇眉魚等證物。林男警訊中供稱,蘇眉魚是在基隆崁仔頂漁市場以每台斤新台幣300元價格,向綽號「奧迪」男子購買,但不知道蘇眉魚是保育類動物。
警方循線查緝,發現綽號「奧迪」的49歲沈男以「機動生鮮攤車」販售各類活魚、活蝦蟹出名,在北台各大餐廳料理、魚販間頗具知名度,堪稱是基隆崁仔頂漁市場「漁界宅急便」。
警方約談沈男到案,他表示,不知蘇眉魚是保育類動物,否則不會賣給林男。由於2嫌供述有出入,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蘇眉魚又稱龍王鯛,是墾丁海域最大型珊瑚礁魚種,聯合國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在2004列為瀕危物種。估計全台剩不到30尾,農委會在去年7月1日公告將其列為珍貴稀有(Ⅱ級)保育類野生動物。10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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