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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魏應充交保 檢方錯愕

2015/1/2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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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8日電)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獲交保,有檢察官透露說,感覺像是吃悶虧,因為證據蒐集太齊全、案件主張太明確,反讓被告交保。

彰化地法院審理頂新案,魏應充委任律師昨天開庭時聲請具保解除羈押,審判長吳永梁、法官張琇涵及林美玲在審理庭結束後,隨即召開延押庭,裁定魏應充新台幣1億元交保,每天需向派出所報到。

至於頂新製油公司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頂新製油公司總經理常梅峰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3人則以500萬元交保。不過楊振益向法官說明繳不出保金,法官則諭令楊振益還押,並要求楊振益需在30日前繳出保金,不然就撤銷續押。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對於魏應充等人獲交保,感覺錯愕,有檢察官形容,感覺像是吃了悶虧,證據蒐集的太齊全、案件主張太明確,反而讓法官認為證據已蒐集齊全,被告串證的可能性大減。

而面對法官裁定交保,雖然地檢署還沒收到法院的裁定書,但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林彥良以及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姚玎霖、施教文等人上午隨即召開會議,討論是否要提出抗告。10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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