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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燒石油焦條例 雲林3月見草案

2015/3/6 13:28(3/6 14: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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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6日電)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使用燃料管制自治條例」預計3月底擬定草案,召開公聽會、完成立法程序,依法禁燒石油焦及煤。

麥寮六輕公投聯盟等團體上午到雲林縣府陳情,訴求「石油焦及煤許可證屆期不展延」,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到場,表達禁燒政策不變及到期嚴審原則。

曾春美指出,縣長李進勇宣示禁燒石油焦及煤的政策不變,正研擬「雲林縣公私場所使用燃料管制自治條例」,預計3月底擬定草案,隨後辦公聽會聽意見,接著送雲林縣議會完成立法程序,依法禁燒石油焦及煤。

對於今年即將到期的3張許可證,曾春美說,待六輕申請,將依照現有法令、標準及行政程序法等規定,訂定嚴格審查作業準則,廣納各界、公民團體及學者專家意見,嚴格把關。

曾春美表示,這3張許可證,也會針對許可排放量核給,期限以2年為原則,這是堅持要落實的基本原則。

麥寮六輕公投聯盟成員吳松霖說,盼縣長展現禁燒決心與行動,現行可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停發石油焦及煤使用許可證,明年以後的許可證不續發。

對於今年即將到期的3張許可證,吳松霖訴求,給予1年展延,讓台塑得以更換設備,至於後續發證,要結合地方民意、公民團體等公開透明審核及媒體直播,以正視聽。1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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