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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燒警機車 法籍男依公共危險送辦

2015/3/20 11:03(3/20 19: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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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0日電)涉嫌縱火燒派出所外警車的40歲法國籍李姓男子在花蓮被逮後移送台北偵訊,抵達警局時,他供稱自己是好人。警方今天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李男偵訊時否認犯案。

位在八德路4段692號的松山派出所後方警用機車停車場在18日凌晨3時22分疑似遭人縱火,導致11輛警用機車全毀、2輛半毀、2輛警用汽車半毀,財損估計約新台幣50萬元。

警方組專案小組調查,調閱數千支監視器,發現案發現場有1名穿雨衣戴安全帽的男子涉嫌蓄意縱火,並查出遭因機車竊盜案遭逮的法國籍李男涉重嫌。

專案小組表示,涉嫌縱火的李男犯案後騎腳踏車由市民大道6段東往西方向逃逸,之後把腳踏車停在虎林街並變裝。

18日凌晨3時30分,李男徒步走在松隆路並把口罩和裝有雨衣的塑膠袋隨手往巷內丟,再走到路口攔計程車,並到濱江街180巷內下車。

李男走入巷內後,開走妻子名下自小貨車逃逸。警方根據車籍資料,掌握身分並得知李男住在花蓮縣,19日下午3時赴花蓮縣壽豐鄉查緝埋伏。

晚間9時50分許,專案小組成員見到李男正要騎腳踏車外出立即逮人。

警方說,擁有法國籍李男,在台居住多年後並和朱姓女子結婚,因2年前曾涉嫌竊盜機車案被松山派出所查獲並遭判刑,研判可能挾怨報復犯案。

李男在花蓮遭逮後移送台北,人到警局時,供稱自己是好人,警訊時否認犯案,松山分局訊後會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把李男移送地檢署偵辦,目前仍在偵訊。1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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