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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學良中彈亡非自殺 逆轉獲國賠

2015/4/1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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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空軍士兵蔡學良7年前在靶場中彈身亡,家屬質疑死因不單純訴請國賠。高院認定蔡男非自殺,今天判決軍方應賠償148萬元。

蔡學良原本在空軍防空砲兵第954旅服役,民國97年5月在台東靶場進行射擊訓練,卻不幸中彈身亡。軍方相驗後認定他是自殺身亡。

事後,蔡男母親質疑兒子死因不單純,向監察院陳情,也向台北地院提起國賠訴訟,向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求償。監察院調查後認為軍方靶場管理不嚴謹,指揮官與督導官有違失,在民國99年糾正空軍司令部。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蔡男是自殺身亡,判決蔡母敗訴。案件上訴後,高院認定蔡學良並非口含槍管自殺身亡,而是因為步槍走火、遭子彈射擊而腦爆裂身亡,死於意外。

法官認定,在場的靶場指揮官高中良、督導官劉世偉負責看靶,卻違反安全規定,怠於執行職務而有過失;但蔡學良也違規前往射擊線檢查步槍,意外遭步槍走火、近距離射擊身亡,雙方應各負一半過失責任,因此判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蔡母14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10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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