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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李慶華手足爭產 壹週刊判賠

2015/6/26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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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6日電)壹週刊報導指前總統府資政李煥去世後,立委李慶華與妹妹李慶安爭產,兩人不滿報導求償。士林地院今天判決壹週刊應賠償新台幣180萬元。

判決指出,壹週刊在民國102年報導「李煥留上億現金字畫,李慶安李慶華爆爭產風波」。李慶華兄妹認為報導不實,還造成他們不顧親情的負面形象,打官司向壹週刊求償千萬。

壹週刊辯稱,李家成員是知名政治人物,其成員對遺產如何分配發生爭執,對社會家庭倫理、道德觀念有影響,攸關公共利益,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記者接獲李家親友透露的消息,也有相當理由可信為真。

法官調查,李慶華兄妹確實曾開啟父親保險箱清點,報導雖對此形容為「爭產」等負面語詞,但因兄妹是知名政治人物,財務狀況攸關公共利益,此部分並無侵權。

但其餘包括「獨厚長子」、「因父親的偏心而埋怨不已」、「李煥留下上億現金字畫」、「李慶安替他(李煥)打理家務,並清出許多名人書畫」等語與事實不符,記者又無法舉證查證方式。法官認為記者未盡查證責任,判決壹週刊敗訴,應賠償李慶華兄妹各9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1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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