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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耀勳被控違約 判賠311萬

2015/7/2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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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旅日球星陽岱鋼胞兄、投手陽耀勳被控擅自終止合約,經紀人求償。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陽耀勳違約,今天判決他應賠償311萬元。

陽耀勳曾旅日效力於日本職棒軟體銀行鷹隊,去年轉與美國職棒匹茲堡海盜隊簽下2年合約,但後來遭釋出。

判決指出,陽耀勳與黃姓前經紀人在民國101年簽約,約定陽耀勳當年球季如果在軟銀鷹隊出賽超過10場,球團隔年就享有展延選擇權,更新合約後,兩人合作關係就自動延長到下個球季。

黃男指控,陽耀勳片面終止合約,還暗中轉向美國波拉斯經紀公司接觸,並代為和球團洽談合約。因此他提起訴訟,求償違約金等超過300萬元。

陽耀勳辯稱,球團未依約行使續約,經紀人也未善盡經紀義務幫他爭取最有利條件。

法院一審認為,球團當時確實曾以電子郵件通知展延合約,前經紀人求償違約金有理,加上經紀人處理委任事務支付的費用,判決陽耀勳應賠償前經紀人311萬元。

案件上訴後,高院維持相同見解,判陽耀勳應賠償311萬元,其中11萬元是經紀人薪資,這部分確定。1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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