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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長涉嫌縱放人犯 被提公訴

2015/10/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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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2日電)屏東前長樂派出所張姓所長、余姓警員及曾姓交通小隊警員等人因民代到場關切,讓酒駕嫌犯吹氣測試16次,選最低值縱放人犯,今天被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

屏檢表示,張姓所長、余姓警員及曾姓交通小隊警員,去年11月14日執行酒駕取締勤務,發現林姓民眾涉嫌酒駕取締,連吹氣10次取證不足,林姓民眾表示胸痛而到醫院,醫院診療後並發現林嫌血液中酒精濃度達173mg/dL超過法定標準,林員被送建民派出所。

屏檢表示,到建民派出所後,當時擔任鎮代表的李姓議員到場關切,曾姓交通小隊警員協助測試,張、余及曾3人配合李姓議員,陸續對林酒測16次,取第16次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18毫克,沒對林嫌製作警詢筆錄,也沒經檢察官許可就將人釋放,事後也沒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張、余、曾3人被依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嫌提起公訴,林姓犯嫌則被依酒駕罪嫌提起公訴。10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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