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變造發票號碼兌獎 男子判3月

2016/3/13 16:2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3日電)1名張姓男子更改統一發票號碼,拿著偽造發票前往超商說中獎,兌換泡麵等食物,食髓知味再犯案被查獲,判處徒刑3個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28歲的張姓男子異想天開,先用指甲刮掉5張去年5、6月的統一發票後3碼,然後再用原子筆改寫成頭獎號碼的後3碼,再拿著發票前往便利商店兌獎。

便利商店的店員不疑有他,讓張姓男子兌換同值的泡麵等食物,後來店員拿發票去郵局兌換時才發現發票有問題,但張姓男子食髓知味,又拿2張變造過的發票前往同一間超商想要再兌獎,被店員發現識破。

法院審理此案時,張姓男子坦承犯案,不過卻自稱自己有輕度智能障礙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法官要求張男提出證據,張姓男子又提不出來。

法官認為,張姓男子表達能力和常人沒有差異,而張男的行為損害統一發票公信力與正確性,不過考量到張姓男子家境不好,父親無業,母親罹患精神疾病,變造發票是為了要換取食物,金額不高,量處有期徒刑3個月。10503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