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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山隧道內逆向開車 男子判10月

2016/3/2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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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1日電)彰化縣李姓男子開車進入八卦山長隧道,為了拿回手機竟然在隧道內逆向行駛。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10月徒刑、緩刑3年。

法官認為,李姓男子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需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以及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去年5月,李姓男子凌晨開車要從友人住處回家時,從台76線快速道路進入八卦山長隧道,李男車開到一半突然想起手機忘了留,竟然就在隧道內將車子迴轉180度,逆向開出隧道下交流說,返回員林市。

法院指出,八卦山長隧道長度將近5公里,危險性高,如果發生意外救災有難度,且國外也有長隧道發生火災出現重大傷亡的案例,而被告東西遺留在友人處,直接在隧道內逆向,心態自私。

法官認為,被告雖坦承犯行,不過考量到該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應從重量刑,因此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同時向公庫支持新台幣3萬元以及向政府機關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1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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