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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記功嘉獎166次 竄改考卷改判緩刑

2016/10/2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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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4日電)前花蓮縣政府代理原民處長督固.撒耘,因擅改考卷遭判刑1年6個月;2審考量他10年公務員共獲得166次嘉獎和記功,給予緩刑5年。

花蓮縣政府原民處104年辦理原住民生活輔導員遞補人員甄試。督固‧撒耘被控篡改應考人考試卷,企圖使落榜人當選,考試結果公布前知錯更正。

花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督固‧撒耘1年6個月有期徒刑,沒有宣告緩刑。

督固‧撒耘上訴爭取緩刑,律師表示,督固從今年3月間自行擬定部落公共場域勞動服務計畫,在部落勞動服務,有工作紀錄表和黃德勇等10人證明;再者,督固民國94年至104年,共記功29次、嘉獎137次,95年至103年間考績均為甲等,目前又考上博士班,平日素行良好希望能給予緩刑。

高等法院花蓮高分院認為,督固素行尚佳,案發後確實願意面對所犯過錯,極思提供一己之力回饋原住民部落,並力求增進己身學養,有助於日後反省思考,避免再次犯錯;且家庭經濟也需要他協力,因此改判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50萬元。1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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