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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面伸縮縫卡輪害命 國賠686萬

2016/11/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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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王淑芬高雄7日電)黃姓男子騎單車行經得樂日嘎大橋時,車輪被橋面伸縮縫卡住摔倒送醫不治,家屬提告國賠,法官判高市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賠償686萬餘元;新工處說,將研議是否提上訴。

黃男2年前與朋友、家人到高雄茂林騎單車,經過茂林區「得樂日嘎大橋」時,因橋面伸縮縫過大,卡住車輪致黃男摔倒重傷,送醫不治,留下黃妻及一雙未成年子女;家屬事後提告國賠。

判決書指出,「得樂日嘎大橋」是進入茂林國家風景區要道,原橋因莫拉克風災聯外道路受損,由縣市合併前的高雄縣政府重新規畫設計監造,2013年間通車,通車不久,於2013年9月底發生民眾騎乘單車,在橋面上被伸縮縫卡住車輪摔傷意外。

法官調查,當時新工處與施工單位為此多次開會討論如何改善,最後採取在豎齒面焊接鋼鈑等方式施工,但新工處施工改善後,2014年9月又發生黃男在該處卡輪致死意外。

法官認為,黃男摔車致死與伸縮縫間隙過大有因果關係,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新工處須賠黃妻及2名仍在學的子女共686萬餘元。

新工處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將再研議是否提上訴。1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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