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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指維冠判太輕 司法院挺台南地院

2016/11/27 20:44(11/27 20: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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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7日電)台南市長賴清德昨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台南地方法院針對維冠大樓倒塌案的判決結果,與社會期待有距離。司法院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支持並肯定台南地院對外界有關判決的意見。

司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強調,推動司改的基本態度是廣納民意、傾聽各種不同的聲音,是開大門走大路,絕對不會把門越關越緊。

司法院也表示,支持並肯定台南地方法院對外界有關維冠大樓判決的意見,並及時做適切的說明。

賴清德昨天在接受東森新聞網路大直播訪問時,被問及對於維冠大樓倒塌案一審判決的看法。賴清德表示,官司雖然是贏了,但他覺得法官的判決跟民眾的期待差很遠。

他說,台南地方法院有責任公開說明,為什麼刑期是5年?併科罰款是這樣的金額?住戶的反彈是有道理的,因為跟本來的預期有距離;台南地院應說個清楚,否則社會對司法的信任只會愈來愈低,不會愈來愈高。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回應,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度為5年有期徒刑及併科新台幣9萬元罰金。法官審酌此案情節,已依法量處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

台南地院指出,賴清德身為直轄市長,曾任國大代表、4屆立法委員,對於業務過失罪的法律規定適用,理應有正確認識。若認原有法定刑度不足,不乏提案修法機會,竟猶忽視國家刑罰法律規定,恣意對台南地院的裁判做出毫無法治意識、無理的批評,對此甚感遺憾。10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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