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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籲重送禁燒條例 雲縣:持續加嚴管制

2016/12/9 17:06(12/9 17: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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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9日電)環保團體今天到雲林縣政府訴求重送禁燒生煤條例,縣府表示,持續加嚴生煤及石油焦等燃料的使用及排放管制。

環保團體下午以路過名義,到雲林縣政府廣場舉牌抗議,陳情訴求重送禁燒生煤及石油焦條例,堅持遞交陳情書給縣長,但縣長、副縣長、秘書長等縣府3長都外出開會,陳情民眾與警方在縣府門口對峙。

縣府發出新聞稿指出,「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雖然在去年9月遭中央函告無效,但縣府加嚴管制行動未曾稍歇。

縣府指出,為達成污染防制計畫書減量目標、改善空氣品質,仍通過採行污染源頭許可證加嚴審查、加嚴管末排放標準、強力稽查及積極輔導燃料改善等,以加嚴生煤及石油焦等燃料的使用管制。

縣府並指出,「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在今年10月6日實施,是目前全國最嚴格的電力設施標準值,可由末端加嚴管制排放濃度,以降低污染物排放。

有關許可證加嚴審查,將許可證期限由5年縮短為2年,以實際用量來看,今年1至6月生煤用量與去年同期比較,已減少43萬6974噸。

雲林縣環保局統計,從民國97年起推動燃料改善,共減少約16.5萬公秉重油使用,可減少粒狀物60公噸、硫氧化物450公噸及氮氧化物283公噸的排放,換言之,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約3.3萬公噸。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有關生煤及石油焦等燃料使用的行政措施及管制作為,都在持續進行並未中斷,並依照相關規定加嚴管制。10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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