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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司機變詐騙車手 辯替友收款遭收押

2016/12/14 15:43(12/14 16: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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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4日電)50歲邱姓男子平日在台中擔任送貨司機,為了賺取6000元報酬,充當起詐騙車手,千里迢迢從台中到新北市瑞芳取款,遭警方逮捕後又辯稱幫友人收取貸款,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警方調查,詐騙集團機房人員12日打電話給50歲被害人劉男,裝熟佯稱是對方的好友,取信被害人後,再藉故急需現金周轉,請劉男到郵局匯款新台幣5萬元。

未料,詐騙集團竟食髓知味,昨天再以相同手法向劉男借10萬元,並通知邱男搭高鐵再轉車到瑞芳當面取款,劉男發覺不對勁,向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瑞芳派出所報案。

警方請劉男將計就計,但把現金10萬換成衛生紙包好,偵查隊幹員與派出所員警喬裝成遊客在瑞芳街埋伏,待邱男現身後,立刻上前逮捕。

邱男供稱,之前在台中工地工作時認識綽號「福哥」的男子,要他到瑞芳收取先前的工地貨款,事成後可領取6000元酬勞,他心想輕鬆又有錢拿,才會答應幫忙,也不知被害人才剛被騙5萬元,直到移送地檢署前還直說「我不是詐騙車手」。10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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