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一審無罪 律師:不符經驗法則
2017/3/28 19:06(3/28 19: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判馬英九無罪。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這個判決不符經驗法則。
黃帝穎解釋,北院判決理由認為,對於民國102年9月1日,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赴總統官邸洩密,無法證明是因馬英九指示;如此判案邏輯,形同黃世銘未經馬指示,恐是「夢到」專案報告哪裡有不足,而主動加碼洩密,與馬無關,北院如是判決,難符經驗法則。
黃帝穎指出,馬英九在另案偵查中當證人,曾指出「請黃世銘102年9月1日中午前往寓所再做說明」,既然一審法官認定黃洩密非馬指示,則馬英九恐另涉偽證罪,依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說明,馬若犯偽證罪,這是比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洩密罪還重的犯罪,馬的一審無罪判決,恐怕是馬案官司的開端。10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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