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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境夾古柯鹼6公斤 馬國男子判刑9年

2017/4/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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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馬來西亞籍男子去年3月從巴西飛澳門,過境桃園國際機場,遭航警、海關查獲夾帶一級毒品古柯鹼5968公克。台灣高等法院依運輸毒品等罪,判他9年徒刑,刑後驅逐出境,還可上訴。

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表示,去年3月13日晚間6時多安全檢查大隊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員在桃機第一航廈檢查過境托運行李,查獲馬來西亞籍男子攜帶一級毒品古柯鹼5968公克。

安檢員執檢時發現托運行李X光影像可疑,會同海關人員開箱複查,發現行李中裝有新床單、衣服與包包,經採破壞性開驗,嫌犯以塑膠袋及鋁箔紙包裝偽裝成紙板夾藏毒品古柯鹼,總計15片古柯鹼,毛重共5968公克,巿價約新台幣6000萬元。

嫌犯供稱行李是老闆托他帶到澳門,不知內容物為何,後來在偵審期間自白犯罪。

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犯案時剛滿18歲,原任職汽車維修廠技工,每月收入約馬幣700元至800元間,家庭經濟困窘,這次報酬馬幣1500元尚未領取,犯後已有悔意,判刑9年並於刑後驅逐出境,還可上訴。10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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