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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座廢弛職務 轉律師仍遭罰3月薪水

2017/6/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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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仕瑋,積案如山,經北檢主動送交評鑑後,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天認為他廢弛職務,且違失情節重大,判他罰款3個月薪水。徐男已轉任律師,仍須被追繳罰款。

偵辦並鑽研駭客、電腦案件的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仕瑋,在任期間逾期未結案件多遭經送交評鑑。

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書內容指出,徐仕瑋在民國104年3月11日至16日短短6天間,將未結案件164件交付檢察事務官辦理,導致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事務量突然暴增,擠壓檢察事務官辦理其他案件時間,使檢察事務官資源難依法院組織法規定,供全署有效運用。

職務法庭審理結果,認為徐仕瑋長期案件控管不佳,辦案態度消極,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維護檢察官職位榮譽,並影響人民權益,確有違失情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符合法官法的廢弛職務,情節重大予以懲戒。

職務法庭審酌,他辭去檢察官職務以自省,參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對他罰款其任職時的月俸總額3個月為懲戒處分。10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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