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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發聲明 退出律師全聯會

2017/8/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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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5日電)台北律師公會今天發表聲明稿指出,律師法相關規定,已嚴重侵害律師在全國執業的權利,而且為了實現「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理想等情況,宣布退出律師全聯會。

聲明稿中談到,台北律師公會現有的會員數為7237 人,佔全國執業律師總數逾8成;然而,律師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律師應設事務所,並應加入該事務所所在地及執行職務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認為這是一條不合理、不必要的執業區域限制規定,已嚴重侵害律師在全國執業的權利。

此外,這也導致不計其數的律師,為了跨區執業必須加入一個以上的公會,沉重的會費負擔形同關稅壁壘,不僅顯著增加律師的執業成本,也成為律師業健全發展的巨大障礙,嚴重妨礙當事人自主委任律師權益。

台北律師公會認為,律師只要加入一個公會即可在全國執業,是律師不可剝奪的權利,尤其台灣是單一法域國家,全國法令高度一致,更無從就律師執業地點橫添區域限制的道理。

台北律師公會也說,由於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章程規定,各會員公會應依其會員人數,繳交按每人每月新台幣100元計算的常年會費,因此各地方公會歷來向會員收取的會費中,均內含繳給全聯會的常年會費,進而產生因跨區執業而加入的公會愈多,負擔的全聯會會費就愈多,形同重複課稅的極不公平現象。

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協商迄今,始終以最謙卑之言詞、最多的讓步與全聯會及其他地方公會交涉,但這卻平白招來惡意與敵意,縱使繼續協商,亦不可能獲得其他地方公會的諒解、共識。

聲明稿中談到,台北律師公會在退出全聯會後,與全聯會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全聯會所作的任何決定、與政府所為的任何協議,對台北律師公會無拘束力。10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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