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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賴帳案 蔡京京曾智忠均判4月定讞

2018/4/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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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女子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逆倫弒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後,兩人另被控易容化妝賴帳案。高院二審今天依詐欺得利罪,各判處4月徒刑,全案定讞。

蔡京京與曾智忠民國101年殺害蔡母棄屍,兩人不認罪還在獄中結為夫妻,並屢次自稱罹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審理。蔡女、曾男一、二審分別被判無期徒刑、死刑,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判處兩人無期徒刑,最高法院105年5月初駁回上訴,兩人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01年3月間,蔡京京與曾智忠共謀將蔡京京易容成蔡母,前往陳姓化妝師工作室化妝。

曾智忠佯稱是嶺東科技大學老師,配合校慶活動發表替身模仿計畫,蔡京京要易容成校長的模樣,卻在化妝結束後謊稱校長來了,要下樓比對化妝成果,趁隙逃跑未支付費用,詐得新台幣8000元化妝易容費用。

承審合議庭認為,蔡京京與曾智忠都不是嶺東科技大學教師,案發後不接陳姓化妝師電話,拒不出面處理,迄今仍未付款,侵害他人財產,損及人我之間互信基礎,各判刑4月,不得上訴。(編輯:李錫璋)1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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