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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醫院遭丟汽油彈 涉案男8萬交保

2018/4/22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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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2日電)翁姓男子不滿振興醫院醫師未能治癒他的腳傷,昨天下午到振興醫院丟擲汽油彈;翁男在家人陪同下投案,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今晚裁定翁男以新台幣8萬元交保。

裁定另外指出,為防止翁姓男子日後再犯,法官命翁男要遵守以下3個條件,包括不得飲用含酒精成分的飲料、不得對振興醫院及該院從業人員的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或恐嚇的行為,以及不得進行放火行為;如有違反,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得命執行羈押。

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昨天下午5時左右接獲民眾報案,振興醫院的醫療大樓門口處,遭不明男子丟擲易燃液體。警方事後調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涉嫌人。翁男昨晚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警方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等罪嫌將翁男移送法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翁男。

士林地院開庭時,翁男對於向振興醫院投擲汽油彈而涉犯放火罪嫌坦承不諱;法官認為翁男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有羈押的原因,但考量如果以相當金額讓被告交保,即可形成足夠的心理強制,確保被告日後到庭接受追訴、處罰,尚無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翁男以8萬元交保,並要他遵守3大條件。(編輯:林治平)10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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