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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鳥類受精卵入境 女子依動保法起訴

2018/5/2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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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1日電)林姓女子到巴拉圭購買托哥巨嘴鳥等鳥類受精卵,用衣物、衛生紙包裹放置隨身行李,搭機返台入境時被查獲,檢方今天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將她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25歲林姓女子未經農委會許可,先在巴拉圭共和國亞松森市一處市場,以每顆新台幣3元的代價,購買鳥類受精卵包含托哥巨嘴鳥37顆、藍頂亞馬遜鸚鵡4顆、綠翅金剛鸚鵡2顆、紫藍金剛鸚鵡1顆及大棕鴷雀1顆等共計45顆。

林女將受精卵以衣物、衛生紙包裹遮掩,裝於手提行李中,再轉由荷蘭阿姆斯特丹機場搭機返國,在民國106年10月19日下午3時,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海關入境檢查室時,被關務署台北關稽查人員會同海巡署機動查緝隊員當場查獲。

案件共查扣45顆鳥類受精卵,林女坦承攜帶入境,查扣物經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確認後依法銷毀。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農委會公告荷蘭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新城病疫區,與現場、查扣物照片等證據,將林女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編輯:方沛清)10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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