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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女學生交2男友 教授認罪道歉獲緩刑

2019/3/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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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新北巿1名謝姓教授被控在校內散布指名1名女學生「同時交往2位男友」的書面資料給校內多名教職員,女學生提告誹謗。二審今認定謝男認罪且當庭道歉,判拘20天、緩刑2年定讞。

判決指出,謝男為新北巿一家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授,竟意圖散布於眾,於民國106年4月間,在校內散布記載陳姓女學生「同時交往2位男友,1位男友住台中,另位男友住高雄;因當時有1位男友住在女學生家中,蔡老師(謝男當時女友、現任配偶)知道此事後,規勸女學生在兩性關係的處理要謹慎小心;提醒女孩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同時與2位男性發生關係」等內容的書面資料,給予校內多位教職員。

女學生得知控告謝男,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判謝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考量謝男沒有前科,事後坦承犯行,當庭向女學生道歉,也寫下悔過書,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定讞。(編輯:李亨山)1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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